问题 | 夫妻可以共同签署遗嘱吗? |
释义 | 夫妻共同遗嘱需得到双方同意,遵循被继承人意愿。遗嘱内容不得侵犯他人权益,最好公证。公证遗嘱需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不能代理。遗嘱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需提供财产凭证、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 法律分析 一.夫妻共同遗嘱一人写可以吗 夫妻共同遗嘱一人写是可以的,但必须得到双方知情人的同意 在遗产分配的问题上法院是遵循被继承人意愿的,遗嘱必须是在被继承人意识清醒有完全行事能力的情况下自愿立的。且遗嘱的内容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权益,更不可以有非法要求,被继承人只能处决属于自己的财产(例如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处决属于自己的那份),如果是书面遗嘱最好去公证处公证一下 1、夫妻的共同财产需要上方共同同意,可以写在一起,也可以先做一份财产公证,最好是分别写一份 2、法律上是以最后所立遗嘱内容为准执行的 3、放弃遗产继承需要放弃的继承人去公证处或请律师公证,书面声明,也是在要在自愿的基础上 另外,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为第一序列继承人,其中包括继子女继父母,养子女和养父母,亲生子女即便是私生子,也有权继承与他有血缘关系的被继承人的遗产孙子属第二继承序列,在有第一继承人时第二序列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有遗嘱,那继承人的意见没用,必须是被继承人的自愿真实意向才行,未成年也有权继承,如果子女未尽到赡养义务或由虐待老人等其他恶劣行为法院有权剥夺他的继承权将他的那份分给其余的继承人 二.公证遗嘱的形式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 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 2、遗嘱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3、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代书遗嘱,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准备材料: 财产凭证(如涉及房产,指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户口本、身份证,到公证处办理即可。如公证人员认为老人民事行为能力存在缺陷,可能影响遗嘱的效力的,会要求当事人提供专业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结语 夫妻共同遗嘱一人写是可以的,但必须得到双方知情人的同意。遗嘱必须在被继承人意识清醒、具备完全行事能力的情况下自愿立。遗嘱内容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权益,且不可有非法要求。被继承人只能处决属于自己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处决属于自己的那份。书面遗嘱最好去公证处公证一下。另外,被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为第一序列继承人,有遗嘱时继承人的意见无效,必须是被继承人的自愿真实意向。公证遗嘱需要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遗嘱人如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准备材料包括财产凭证、户口本、身份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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