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网约车平台实行1000基准分,额外加分100分的计分制,并根据分值多少分为6个等级。《办法》为网约车平台量身定制数据接入、运营服务信息公开等指标,从企业管理、信息数据、安全运营、运营服务、社会责任和加分项目等6个方面进行考核。每年2月28日前,平台必须将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资料送报当地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服务质量信誉等级评定。 法律依据: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第九条 拟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应当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第十条 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提供符合第十条规定的证明或者承诺材料: (一)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材料;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的材料; (四)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五)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