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丈夫去世迁孩子户口流程如下: 1、把落户申请交入转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 2、等待转入地户籍警察调查,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开出接纳证明; 3、将接纳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转出派出所开出准迁证明同时消户; 4、将准迁证明交给转入派出所,并办相应手续。 丈夫去世的孩子和妻子的户口可以保持不动,如果孩子小,需要母亲抚养,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可以申请将孩子的户口迁往母亲这边来,也可以将母亲的户口迁往孩子的那边去。迁移孩子的户口,如果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