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全部履行义务的赠与合同,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合同。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附条件赠与的受赠人不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而履行不全能不能撤销合同,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一、什么情形下赠与人可撤销赠与 以下情形赠与人可撤销赠与: 1、受赠人对赠与人及其近亲属有严重侵害行为;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可行使撤销权,赠与人撤销赠与的可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如赠与合同中附有义务,受赠人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二、恋爱时对方送礼物要还吗 恋爱期间一方给对方的礼物一般不需要归还。但如果属于要求履行义务的附义务赠与合同,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方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根据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根据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