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包括: 1、无权代理人未经本人授权; 2、相对人主观上必须善意,无过失。所谓交易对手是善意的,是指交易对手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此时,交易对手应对其善意承担举证责任; 3、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本身没有无效的内容,应当撤销; 4、必须有使对方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行为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如果对方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代理行为是有效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