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不平等合同怎么办 |
释义 | 签订的不平等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不平等在法律上就是显失公平,即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一、劳动合同显失公平仲裁可否撤销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显失公平的,仲裁可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合同质量不公平合同真的合法吗 若是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申请撤销。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三、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要件是什么?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要件如下: 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签订合同时明显不公平的合同。所谓明显不公平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紧急或者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使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严重不平等; 3、一方以欺诈、胁迫或利用他人的危险,使对方违反对方的真实意思订立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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