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买卖过程中标的物损失的风险怎样划分转移?
释义
    买卖过程中标的物损失的风险划分转移规定是: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特定之债种类特征
    有下列特点:
    1.在特定之债,标的物被商定或指定后,债权人或债务人原则上不得变更;债权人有请求债务人交付特定物的权利,债务人也负有交付此特定物的义务。
    2.在特定之债,当标的物灭失时,发生履行不能。
    3.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特定之债,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自债的关系成立时起所有权即移转于债权人,这时标的物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也自债成立时起转移于债权人。
    二、标的物种类有哪些
    标的物种类分为:
    1、有形财产是指有价值、有使用价值、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货币和证券;
    2、无形财产是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法律允许流通的智力成果;
    3、劳务,是指不能用有形财产反映其成果的劳动和服务。
    标的物损坏、损失的风险,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在标的物交付前由卖方承担,交付后由买方承担。
    三、网购商品在签收前毁损的风险由谁负担
    网购商品在签收前毁损的风险由卖家承担。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而在网购中,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所以在买家签收之前视为商品尚未交付,在尚未交付之前货物损毁的风险当然由卖家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百零五条
    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4 22:3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