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雇佣关系能构成工伤吗? |
释义 | 不能。雇佣关系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只有劳动关系才能认定为工伤,雇佣关系出现人身损害的,按人身损害纠纷处理。根据法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应当提交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 一、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工伤赔偿区别 劳务关系下员工发生工伤的,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企业应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赔偿。 在日常生活中,对单位与员工而言,究竟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其实并无区别,都是员工提供劳动,单位发放工资。但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工伤),区别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就有特殊的意义。 (一)劳务关系下员工发生工伤,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适用该条例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查阅大量案例发现,绝大多数民法院认为,劳动保障行政机关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首先审查被侵害主体与用人单位是否形成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只有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才能依法进行实体审查并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则不能认定为工伤,被侵害主体也就不能获取工伤保险的各种待遇,从而防止社会保险基金的不当支付。聘请退休员工不构成劳动关系,因此退休员工发生工伤,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二)劳务关系下发生工伤,企业要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赔偿,该标准重于工伤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如前所述,劳务关系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企业作为雇主应向被聘用的退休人员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与工伤赔偿标准相比,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明显加重了企业的责任。例如:工伤保险由社保基金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由企业承担;人身损害中的伤残补偿与死亡补偿标准高于工伤中的标准;人身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失,工伤赔偿责不包括。 二、未签合同的农民工如何申请工伤赔偿 未签合同的农民工申请工伤赔偿按以下方法办理:在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合法,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到当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只有鉴定为伤残等级后,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才能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进行相应的赔偿。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三、雇佣交通事故能否认定工伤判例 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参照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雇员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只需要做伤残等级鉴定,要求雇主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工伤与雇佣损害赔偿的区别有: (一)两者的主体不同。工伤赔偿的主体是限定性的。我国劳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指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仅仅是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雇佣损害赔偿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也可以个体经济组织。 (二)构成条件不同。工伤的构成必须有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关系的,不可能有工伤。而雇佣损害必须存在雇佣关系,如果没有雇佣关系,其损害赔偿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只能根据侵权的特征,确定其赔偿原则,如是一般侵权,还必须具有损害四要件才可能获得赔偿可能。 (三)确定损害程度的途径不同。工伤的认定及劳动能力的鉴定是社会保障局等行政部门。而雇佣损害赔偿,雇工的伤情确定,只要有鉴定资格的机构均可以确定其伤情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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