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疆工伤赔偿标准及等级划分 |
释义 | 工伤职工十级伤残可获得7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或职业病发生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若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则按照300%计算补助金;若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按照60%计算补助金。 法律分析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拓展延伸 新疆工伤保险制度及赔偿标准解析 新疆工伤保险制度及赔偿标准解析是指对于新疆地区的工伤保险制度和相应的赔偿标准进行详细解析和说明的过程。根据新疆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工伤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时的权益。赔偿标准是指根据伤害程度、工资水平和工龄等因素,确定工伤赔偿金额的基准。通过解析新疆工伤保险制度及赔偿标准,可以了解到新疆地区在工伤保险方面的政策框架、赔偿计算方法以及相关申请和处理流程,为劳动者和雇主提供明确的指导和依据,确保工伤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结语 根据新疆地区的工伤保险制度及赔偿标准解析,我们了解到在工伤发生时,十级伤残可获得相应的补偿金。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工伤职工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则按照300%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按照60%计算。这一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通过详细解析和说明,我们可以为劳动者和雇主提供明确的指导和依据,确保工伤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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