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问题儿媳妇是否有权继承公公遗产 |
释义 | 儿媳妇继承公公遗产的权利有限,除非遗嘱指定或丧偶儿媳履行赡养义务。放弃子女继承权需要满足身份真实、意思表示真实合法、公证处告知权利义务、无附带条件。合法继承人证明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先获取亲属关系证明再开具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法律分析 一、继承问题儿媳妇是否有权继承公公遗产 继承问题儿媳妇一般无权继承公公遗产。 1.如果有遗嘱指定媳妇继承的,儿媳就有继承权;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儿媳没有继承权。 2.另外,如果是丧偶儿媳,且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此时公婆的遗产媳妇也有继承权。 二、放弃子女继承权的条件 放弃子女继承权的条件有: 1.当事人的身份属实,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3.公证处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并将其记录在谈话笔录中,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4.当事人放弃继承权不应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移给他人。 三、合法继承人证明书到哪里开 合法继承人证明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派出所开具。法定继承人证明,需要继承人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和被继承人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先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再凭以上证件和书面材料,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开具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 结语 综上所述,儿媳妇一般无权继承公公遗产,除非公公在遗嘱中明确指定。放弃子女继承权的条件包括具备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真实、合法地表示意愿,未受欺诈或胁迫,并经公证处确认并记录。合法继承人证明书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派出所开具,先获得亲属关系证明,然后凭相关证件和书面材料,由派出所开具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继承第三十三条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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