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身份证遗失需要在公开的报刊上刊登声明,声明其作废。因为按法律规定刊登声明后,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知道该证无效,即解除了当事人的社会责任。也就是说,他人再冒用该证产生的后果,当事人不再承担。具体程序是,在 户籍所在地 的派出所申报。同时在报纸刊登声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