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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独生子女证的要交农村合作医疗吗?
释义
    法律分析:
    农村合作医疗以及逐渐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替代,缴费标准根据各地方实际安排而定,对于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农村计生“两户”家庭成员个人缴费执行全额资助政策。具体应当参考参保地缴费资助政策。
    法律依据: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三)完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各统筹地区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合理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稳步提升筹资水平,逐步优化筹资结构,推动实现稳定可持续筹资。根据2020年财政补助标准和跨年征缴的个人缴费,科学评估2020年筹资结构,着眼于责任均衡、结构优化和制度可持续,研究未来2至3年个人缴费增长规划。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
    二、落实资助参保责任
    2021 年度具体资助参保对象及标准为:
    (一)定额资助对象
    1.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按照每人140元标准予以资助。其中,120元按2020年度政府分担比例不变。新增20元的部分调整分担比例,按贫困县、非贫困县分两类资助。即:第一 类贫困县(包括深度贫困县和一般贫困县,共66个),由省、市、县三级政府按照5:2:3的比例分担;第二类非贫困县(贵安新区参照执行),由县级政府全部承担。
    2.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每年不低于 50 元的标准予以资助。
    (二)全额资助对象
    1. 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农村计生“两户”家庭成员个人缴费继续执行全额资助政策,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全额承担。
    2. 孤儿、特困供养人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
    以上资助对象以外的其它特殊困难人群,其资助标准由各地 根据中央和省的政策文件结合实际进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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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8:2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