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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原告开庭时间迟到会有什么后果?
释义
    法律分析:应区分以下情形分别予以处理:1、原告或被告一方在传票确定的时间未到达指定审判地点,但迟到未超过30分钟.合议庭应当要求原告如实向法庭陈述迟到原因,如不属于正当理由,应当予以训诫后,准许其进入审判区并在当事人席就座。2、原告未按传票所载的时间到达指定审判地点,超过 30分钟未出庭。合议庭作如下宣告:“(说明原告未出庭情况)本院将查明原告未到庭的相关情况,如有法律规定的正当理由,本院将延期审理,另行确定开庭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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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4: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