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流程有: 1、租赁双方持身份证明、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审查监证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交纳规定税费发放《房屋租赁登记证》。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及要求 1、租赁期限过期不收; 2、合同出租人必须填全部产权人,可以委托他人出租,但需要全权委托书; 3、手写合同有效,需包含下列要素:双方应写明房屋座落详细地址、门牌、室号,租赁类型(出租或转租)、出租人(即产权人)与承租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租赁面积、租赁期限、租金、双方违约责任、及需补充说明的情况; 4、租赁合同通过中介机构办理,并由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登记备案的需要:中介机构印业执照复印件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房客名字最好全部填上; 6、全部产权人的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全部到场,不到场的写委托书); 7、全部承租人的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全部到场,不到场的写委托书); 8、房产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