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买房怎么把公积金取出来花 |
释义 | 一、不买房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不购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只有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前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这样说明申请不购房贷款者收入稳定,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不容易产生风险。 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者或者其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者或者其配偶一方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住房公积金贷款者或者其配偶一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4.住房公积金贷款者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必须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能力外,没有需要还清较大债务,因为这样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者对当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 5.住房公积金贷款者对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如果住房公积金贷款者同时办理了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必须与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对离休、退休的; 3、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提取所需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3、提取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 4、提取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 5、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离职证明或迁居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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