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公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判断依据是购房时间,如果是婚后双方用共同财产出资购置的公房的话,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只要没有协议的约定,均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离婚时,房屋不能上市交易或还没有拿到房产证的话,法院可能不予处理。 一、一方付首付的按揭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房产是一方按揭购买的情况下,离婚房产会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在结婚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2.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如果是婚后共同还贷的,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应当予以分割。 3.离婚时没有还完放贷取得房产证的房子,法院不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处理的。离婚后什么时候取得了房产证,双方可以再向法院起诉,进行分割。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二、婚后受赠的房子离婚如何分割 婚后赠与的房子离婚分割情况,具体如下: 1、如果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给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如果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若由双方的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并且将产权登记到一方子女名下的,则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所共有,但是如果当事人有另外的约定的则除外。如果家里老人去世后并没有留下遗嘱,那通过继承的方式也就是法定继承,则继承而来的房产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离婚时哪些房产是夫妻共同房产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三、离婚后房产证能不能登记双方名字 离婚后房产证能登记双方名字。只要双方在离婚时不提及房产分割,就属于共同财产。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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