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住房不是共同财产,除非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如果一方或父母出全款购房并登记在该方名下,则该房属于该方婚前个人财产。登记在夫妻名下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为对对方的赠与。 法律分析 1、婚前住房一般不是共同财产,除非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2、如果一方在婚前出全款购房,或者父母出全款购房且房产登记在该方一人名下,该房产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3、但是,如果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此时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