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的房卖了在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婚前房屋归属情况根据出资方和登记名分为四种:全额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一方出首付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后共同还贷和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可分割;首付登记在两人名下,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可分割;首付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名下,离婚后房屋卖掉不属于共同财产,不可分割。 法律分析 婚前的房子卖了再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婚前房子是由一方全额出资并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该房子属于该方所有。如果婚后卖掉房子,那么房子的收益也属于该方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3、如果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两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那么离婚时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4、如果婚前财产的首付是由一方出资并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名下,婚后如果由一方父母出资或者房产所有者使用婚前财产还贷,那么离婚时房子卖掉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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