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这种现象也是比较常见的,一般离婚后,都会有一方后悔离婚去纠缠另一方。对于这种情况建议慎重处理。如果对方还讲理的,可以就和他/她讲理。如果对方完全是骚扰,完全不讲理,建议您报警处理。 如对方仅是对离婚时的离婚协议有争议,您可以建议或者自行到人民法院诉讼处理。如贵方想和您符合,建议您慎重考虑,如果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条 【婚姻关系的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复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