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等责任一方受伤骨折如何赔偿? |
释义 | 第一种情况,如果一方是机动车,另外一方也是机动车的时候,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认定为同等责任,这个时候就是双方各负责百分之五十的责任,也就是双方承担对方损失的百分之五十,比如一方受伤骨折,另一方需要支付医疗费的百分之五十。第二种情况,如果一方是机动车,另外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者行人,这个时候被认定为同等责任。如果非机动车车主或者行人受伤骨折了,机动车车主需要支付相对应的治疗费用,不过这可以通过保险的方法进行解决,车主可以全程交给保险公司来跟进处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章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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