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其中一方未解除前婚姻,再和他人结婚或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则构成重婚。1994年2月1日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但未登记的则认定为事实婚姻。 法律分析 重婚的认定标准为,只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形之一,就认定构成重婚:一、夫妻中的一方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进行结婚登记手续;二、夫妻中的一方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至于事实婚姻,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被认定为事实婚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