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期间,如果丢失护照或其他证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然后尽快到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补办。若因此导致无法及时返回原籍,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协助解决出境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一条:“居留证件丢失、损毁或被盗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或换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公安机关依法对丢失的有效身份证件作废,报出入境管理机关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丢失护照不能按规定报废、作废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补办护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