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建筑施工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释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主要内容应包括:
    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
    2、承包范围、工期、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质量标准、合同价款。
    3、对涉及工程价款的约定:
    (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
    (2)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
    (3)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时间;
    (4)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
    (5)发生工程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及时间;
    (6)承担计价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风险内容、范围的价款调整方法;
    (7)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编制与核对、支付及时间;
    (8)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间;
    (9)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金额、支付要求、使用规定;
    (10)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11)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他事项。
    一、工程进度款支付的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对工程进度款支付作了如下详细规定:
    (1)工程款(进度款)在双方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符合规定范围的合同价款的调整,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须明确延期支付时间和从发包方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4)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
    工程价款结算方式是工程价款收付的程序和方法,是用一定的形式来完成建设单位和承包的施工企业之间的价款收付情况。主要的结算方式分为以下五种: 1、按月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2、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3、分段结算
    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4、目标结算方式: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即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施工单位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经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5、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实行预收备料款的工程项目,在承包合同或协议中应明确发包单位在开工前拨付给承包单位工程备料款的预付数额、预付时间,开工后扣还备料款的起扣点、逐次扣还的比例,以及办理的手续和方法。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13:5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