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承诺书可以不签嘛? |
释义 | 如果该承诺书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可以拒签。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 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 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承诺失效有哪些情况 1、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就失去效力: (1)承诺被撤回; (2)迟到的承诺; (3)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遭到要约人反对的,该承诺失去效力。 承诺的延迟指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超过承诺期限到达要约人。迟延的承诺不发生承诺效力。 2、承诺出现迟延有两种情况; (1)超过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作出,因而出现了迟延; (2)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但由于邮政等其他原因,没有及时到达要约人。 怎样计算离职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就涉及到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问题。计算经济补偿的普遍模式是: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国家规定对工作年限及经济补偿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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