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地下室被淹了物业应当按照其过错进行赔偿。物业应及时对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包括小区道路、供排水设施进行检修,物业未尽维修、养护、管理职责的,其对损害的发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自然灾害,如台风、雨涝等极度恶劣气候,造成雨水或外部其它水源灌进地下室导致被淹的,物业一般不予赔偿。 法律客观: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