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多次立功一般是不会累计的,在量刑过程中会减轻幅度。一般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二十以下。如果有重大立功的表现,可以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五十。若是犯罪比较轻的有多次立功的表现,就会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如果是犯罪分子有揭发检举他人的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或者有明显提供侦破重大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或者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就会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二十以下; 2、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五十; 3、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