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让合同成立?请看这里 |
释义 | 合同不能成立时可要求恢复原状或折价补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可申请撤销合同;合同生效要件包括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不违法违背公序良俗;合同成立可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电子数据交换、邮件等方式视为书面形式。 法律分析 一、合同不能成立怎么办 合同不能成立的办法是:可以要求恢复原状,如果不能恢复原状的情况之下,可以要求折价补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成立未履行的,如果出现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等情形时,可以申请撤销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合同生效要件有什么 合同生效要件如下: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合同成立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合同成立的表现形式有如下: 1.如果当事人采用书面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该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 2.如果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该合同自签订确认书时成立; 3.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成立表现形式。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合同无法成立时,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或要求折价补偿。此外,根据合同生效要件的规定,合同的成立需要行为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并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最后,合同的成立形式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包括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合同的成立与履行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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