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办理健康证需要检查以下项目: 1、胸部的放射检查,检查有没有肺炎、肺结核。 2、抽血化验谷丙转氨酶,如果谷丙转氨酶两倍以上升高,同时要检查甲肝抗体、乙肝五项、丙肝抗体等项目。 3、内科检查血压、检查有没有重大的心肺疾病。 4、外科检查甲状腺、乳腺、脊柱、四肢关节等。 5、大便培养霍乱弧菌、伤寒杆菌、副伤寒杆菌,检查有没有上述的肠道传染性疾病。 法律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六条 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