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让方未支付技术转让费是否还能继续使用专利技术 |
释义 | 受让方未支付技术转让费,没经过让与人同意,不能再继续使用专利技术。如果受让人没有按时付款,且经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付款的,让与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届时就可以继续使用原专利技术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该内容由 闫园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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