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出售的房屋是结婚后购买的,需卖方夫妻双方一起持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契证,买方持身份证原件,到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房产)窗口签订房地产买卖协议、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卖方不能亲自来签订协议,需进行委托公证,受托人凭公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前来签订协议,或者将买卖协议进行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六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