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大学新生并不一定需要转户口的,所以说,转户口还是有需要时再迁也不迟,对于户口未在校的毕业生,需要确定工作单位,可凭所在单位出具的《就业登记证》直接将户口迁往工作单位所在地。 大学新生对于转户口的事情,需要自己认为是否真的需要。 一、上大学迁户口的流程: 1、凭录取通知书、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经派出所审验合格后,签发户口迁移证。迁移证上各项内容必须填写,不能有空白项,身份证号码应与身份证一致,迁往地址按录取通知书上的详细地址填写,同时应注意户口迁移证上公章是否齐全,一般为三个公章。 2、新生报到时到指定地点交户口迁移证,交身份证办证费。 3、在学校身份证照相点照相。 4、依保卫处通知统一由各学院或各班班长到保卫处户籍室领取新身份证。 5、领取新证并交回旧身份证。 二、所需材料所需材料:《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或《未落户证明》、大专以上《毕业证》、《身份证》。 三、办理流程: 1、与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三方协议》),交还给学校就业办; 2、填写《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在人才中心盖章后,交给学校就业办,等待办理派遣手续; 3、毕业时,在学校领取《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4、将人事档案、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交至人才中心办理联系函; 5、领取联系函,在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6、在学校办理派遣回原籍相应手续; 7、在原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8、凭两证或暂缓就业协议,在学校就业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9、持新、旧《报到证》和《接收函》、改派手续,在省教育厅盖章; 10、持新报到证在学校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新《户口迁移证》; 11、办理人事关系和户口转移手续,具体请参照非生源落户办理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