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检察院的性质是什么 |
释义 | 人民检察院的性质,我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都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主要是一种诉讼法律监督,即人民检察院通过参与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依法对有关机关和人员的行为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区别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区别:1、所属机关不同: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也是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机关。2、职责不同:法院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审判权,检察院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查批准逮捕,自侦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及公诉案件的提起公诉与作为控方出庭。上下级关系不同:上下级法院之间是审判监督关系,上下级检察院之间是领导关系。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内容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决定是否起诉和将犯罪嫌疑人交付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必须查明下列内容: 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是否正确。 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经过审查如果发现有遗漏罪行或者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的情况,应当采取补救措施,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自行侦查以防止放纵犯罪。 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4.有无附带民事诉讼。对于已经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应当一并移送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之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在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对侦查阶段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搜集的证据进行全面复查,既是对侦查工作的检查和验收,又是侦查工作的深入和发展,其目的是进一步保证案件的质量。 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刑事案件的起诉,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对被告人定罪判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追究被告人的经济赔偿责任。起诉必须是有起诉权的公民或法人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 所以,你知道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内容是什么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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