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派出所传唤去了不会拘留。如果传唤到案后,经调查违法或者犯罪事实确凿的,嫌疑人会被拘留。如果经调查没有违法或者犯罪事实,或者证据明显不足的,则公安机关必须立即放人。传唤的最长时间为二十四小时。 传唤的条件如下: 1、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2、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4、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采取技术调查、侦查措施收集的证据材料,除根据相关证据材料所属的证据种类,依照本章第二节至第七节的相应规定进行审查外,还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一)技术调查、侦查措施所针对的案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技术调查措施是否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技术侦查措施是否在刑事立案后,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 (三)采取技术调查、侦查措施的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是否按照批准决定载明的内容执行; (四)采取技术调查、侦查措施收集的证据材料与其他证据是否矛盾;存在矛盾的,能否得到合理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