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何时在派出所开始拘留? |
释义 | 拘留程序和拘留所与看守所的区别。拘留程序包括填写报告书、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执行拘留等步骤。决定拘留后需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单位。拘留所是行政羁押机关,羁押治安拘留和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是刑事羁押机关,羁押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决犯。拘留所和看守所的法律依据、性质和羁押对象均不同。 法律分析 拘留是在派出所,具体情况如下: 1、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2、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对,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留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执行拘留的人员在必要时,可以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拘留时不出示拘留证,或先行拘留再补办拘留证,都是违法的; 3、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有碍侦查的情况包括: 1、其他共同犯罪嫌疑人闻讯后有可能逃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 2、可能互相串通,订立攻守同盟的; 3、其他犯罪有待查证及还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等等。 看守所和拘留所有区别如下: 1、法律依据不同。拘留所是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设置。而看守所设置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的相关规定; 2、性质界定不同。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而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所以看守所具有刑事羁押机关的性质; 3、羁押对象不同。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对象是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 结语 拘留是在派出所进行的,具体流程包括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审批、签发拘留证、执行拘留等。决定拘留后,拘留机关应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单位。拘留的目的是为了侦查犯罪,防止证据被毁、逃匿等情况发生。拘留所和看守所的法律依据、性质和羁押对象都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二十四条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 第一百二十五条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本条规定的“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三十五条受拘留处罚的人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对抗拒执行的,强制执行。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的伙食费由自己负担。 第三十六条受罚款处罚的人应当将罚款当场交公安人员或者在接到罚款通知或者裁决书后5日内送交指定的公安机关。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的,可以按日增加罚款1元至5元。拒绝交纳罚款的,可以处15日以下拘留,罚款仍应执行。公安机关或者公安人员收到罚款后,应当给被罚款人开具罚款收据。罚款全部上交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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