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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条复印件能否作为证据
释义
    一、借条复印件能否作为证据
    1、可以作为证据。
    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借条追讨债权的,应当提供借条原件,如果自己保存证据原件或者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复印件应该与原件核对无异。
    3、法律依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
    二、民间借贷证据的证明标准有哪些
    1、原告提供了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但这种证明是否能够达到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则是另一个问题,即是否达到了证明标准的问题。实践中,当事人没有借据、没有借款合同,而是以口头借贷关系为事实依据向法院诉讼的情况比较常见。即使在原告提供欠据或借款合同,白纸黑字表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但对方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抗辩证据导致案件复杂,借款关系难以认定的情况亦不鲜见。此时,人民法院就应当注重诉讼证据的证明标准问题。
    2、贷款人与借款人口头形式达成借款协议,贷款人在诉讼后,因没有书面的证据提供,只能进行口头陈述,对此,应当综合当事人陈述及其他相关证据综合认定。如果有其他相关证据证实贷款人的陈述的,对贷款人陈述和相关证据可以认定。但如果借款人否认贷款人陈述的,则无法对其主张予以支持。对于这一点,关键要慎重审查当事人提供证据的证明效力问题,既要对当事人提供的书证予以充分审查,又不要忽视其他相关证据,确保在证据形成关联性的基础上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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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20:4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