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损害免赔的赔偿承诺有效吗 |
释义 | 协议汇总对于人身损害的免赔承诺是无效的,当事人不可以就基本的人身权利进行约定。《民法典》规定,合同中的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一、免责条款真的能免除责任吗 免责条款不一定能免除责任。 1、司法实践中对那些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法律也是禁止的,否则不但会造成免责条款的滥用,而且还会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也不利于保护正常的合同交易。 2、确认免责条款无效作出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二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之所以规定这两种免责条款无效,是因为它不仅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而且也侵害和损害了对方当事人的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所以必须坚决禁止。 二、旅游合同也具有免责条款吗 旅游合同免责条款是否有效,要看具体约定内容来判断。如合同中关于免除人身损害、故意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当然无效。对于格式条款中的免责条款还应当尽到提示说明义务,其他条款如符合双方的真实意思应当有效。 三、合同免责条款都具有法律效力吗 并不是所有的合同免责条款都具备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的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免责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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