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我户口在可以分到房子吗? |
释义 | 政府统一新农村建设分房,只有户口没有房屋的村民也能分到房屋。分房是按户口本上的人数为主,家里原房屋面积为辅,每个人给予一定住房面积数,需要补钱或给予钱取决于原房屋面积和村民需求的新房屋大小。 法律分析 可以。 1、有户口是能分房的,政府统一新农村建设分房,只有户口没有房屋,也能分到房屋。但可能需要的费用可能比别的村民要负担得多。 2、因为分房一般是按户口本上的人数为主,家里的原房屋面积为辅,每个人给予一定的住房面积数,结合原房屋面积的大小来看,是需要补钱还是给你们钱,当然还要看村民要多新房屋的大小。 拓展延伸 拆迁户分配房源的政策是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共同制定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拆迁户能够公平地获得相应的房源补偿。根据政策规定,拆迁户的户口所在地应当优先考虑,同时还要考虑拆迁户的房屋面积、居住人数、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在分配房源时,政府部门会根据这些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保每个拆迁户都能够获得公平的补偿。此外,政府还会加强对拆迁房源的管理,确保拆迁户能够顺利入住,享受到应有的权益。总之,拆迁房分配政策的实施,旨在保障拆迁户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在拆迁过程中得到妥善的安置和补偿。 结语 拆迁户分配房源政策是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共同制定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拆迁户能够公平地获得相应的房源补偿。政府会根据拆迁户的户口所在地、房屋面积、居住人数、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保每个拆迁户都能够获得公平的补偿。政府还会加强对拆迁房源的管理,确保拆迁户能够顺利入住,享受到应有的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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