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遗产继承的程序和遗产继承数额的确定方法。在遗产继承程序中,申请人需要接受遗产继承材料的审查,并签署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公示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最后进行不动产登记。遗产继承数额的确定方法包括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和房产继承费用。其中,房产继承费用根据房地产价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法律分析 一、遗产继承的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1. 所有法定继承人和受遗赠人需要接受遗产继承材料的审查。检查重点: (1)当事人的身份是否属实; (2)当事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亲属关系是否属实; (3)被继承人或遗赠人有无其他继承人; (4)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和已经死亡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死亡事实是否属实; (5)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无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6)申请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个人所有等。 2、申请人签署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是否齐全、是否愿意接受或放弃继承、就不动产继承协议或遗嘱内容及真实性是否有异议、所提交的资料是否真实等内容进行询问,并做好记录,由全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3、审查、受理。经查验或询问,符合本受理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受理。 4、审核。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核。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的,会发函给出具证明材料的单位、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原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核实相关情况。 5、公示。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 6、不动产登记。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二、遗产继承数额怎么确定 首先要看有没有遗嘱,有的话,要按照遗嘱来进行分配;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不列入继承顺序。 三、房产继承费用怎么算 1、公证费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 2、继承公证费80元/单,放弃继承公证80元/人。 3、继承的房产再次转让出售时个人所得税按照所得征收20%,不过只要是符合家庭少有住房和购买超过2年的话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而且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政策同样适用。 4、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100以下5%;101以上至1000部分2.5%;1001以上至1000部分1.5%。 结语 遗产继承的程序和遗产继承数额的确定是遗产继承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在遗产继承程序中,需要接受遗产继承材料的审查,并签署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并公示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对于遗产继承数额的确定,要先查看有没有遗嘱,如果没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在房产继承费用方面,需要办理继承公证并支付公证费,以及根据房地产价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的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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