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遗产继承如能协商一致,可按如下方案进行: (1)办理继承权公证书,这主要是因为很多不同种类的财产性权益,涉及到从被继承人名下,向继承人名下转移的过程。这可能会涉及到,很多诸如证明你是他(她)的谁的问题。 (2)遗产继承,是对被继承人合法的财产进行继承。确定要继承的同时,对被继承人合法的债权也应当继受,并以所继承的财产为限,予以担负。 (3)一般的财产,以继承人占有该继承财产,作为继承完成的表示。 (4)对于房屋等特定的财产,还应该完成变更登记,才能作为继承完成的标志。协商不了就必须要起诉到法院才能进行判决遗产的归属。 一、继承权的权利主体有哪些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此外,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民法典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二、继承权如何实现 继承权的实现,亦称为继承权的兑现,指继承人依法取得继承权后,根据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遗产的法律后果。 继承权的实现要具备几个前提条件: 1、继承人在继承权主体的范围内; 2、继承权人没有丧失继承权; 3、继承权实现的内容是合法的,没有侵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 民法典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要实现继承权,首先应明确自己是否具有继承主体资格,有遗嘱按遗嘱,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任何一方继承人均有权提出分割遗产。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遗产继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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