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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隐名出资?出资隐名会带来哪些法律风险?
释义
    本文介绍了关于隐名出资的法律风险,包括协议效力不被确认、涉及第三人交易以及隐名股东能撤回出资等问题。同时,文章也列举了隐名股东出资瑕疵的两种情况。
    法律分析
    一、关于隐名出资的法律风险
    隐名出资人和显名出资人之间协议约定事项不完善可能会带来以下法律风险:包括双方对一些情况约定不明、约定内容本身存在歧义等。
    第二,协议效力不被确认的法律风险。我国目前并没有关于隐名出资人的明确规定,在学理上也存在争议,发生纠纷时更多依赖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一旦协议效力不被确认,事情的处理方式将与出资人最初设想的完全不同。
    第三,涉及第三人交易的法律风险。无论隐名出资人与显名出资人之间如何约定,第三人都无从得知,因此只要在涉及第三人的交易中,隐名出资人将陷入被动局面。
    二、对于隐名股东能撤回出资吗
    是可以撤回的,隐名股东当然享有公司股权,毕竟是实际出资人。
    如果想撤回资金就必须要转让股份,可是股份明面上在别人那里,所以我们就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了:
    1.需要代持股东的同意,因为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是代持人;
    2.代持人即使同意,如果是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还需要其他股东超过半数以上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但不同意的股东既又不购买的话,则视为同意,该隐名股东依旧可以转让。若股东同意转让,则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三、隐名股东的出资瑕疵有哪些
    隐名股东的出资瑕疵:
    1.不适当出资。是指股东未按照协议约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全部出资义务,或者股东出资的时间、出资的方式或出资的手续不符合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事项规定的行为。
    2.虚假出资。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上并未出资的行为。
    结语
    隐名出资存在法律风险,包括协议效力不被确认、涉及第三人交易以及不适当出资和虚假出资等问题。对于隐名股东能否撤回出资,需要满足代持股东的同意和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需要其他股东超过半数以上同意的条件。隐名股东的出资瑕疵包括不适当出资和虚假出资等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章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第十三条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召开的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应当按照委派机构的指示提出提案、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并将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和结果及时报告委派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章债务人财产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十章破产清算第二节变价和分配第一百一十二条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
    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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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4:3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