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登记审核不通过还能再申请吗 |
释义 | 失业登记审核不通过还能再申请。想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有就业意愿和要求的。其所在单位和本人若已经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首先由单位在7天之内向有关部门申报职工失业保险申请,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而后在60天之内,由申请人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办理完失业登记以及审核完毕后,便可由相关部门核发《失业证》,符合条件者再办理领取手续。然后由劳动保障事务所将签到花名册汇总,报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拨款到银行,每月2530日发放失业保险金。 失业登记申请需要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2、二寸红底彩色相片两张; 3、未满四十五周岁的女性需带计划生育服务证; 4、已确认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原件与复印件。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 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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