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处理收费标准如下: (1)、重大事故负全部责任的800元,负主要责任的600元,负同等责任的400元,负次要责任的200元。 (2)、特大事故负全部责任的1000元,负主要责任的700元,负同等责任的500元,负次要责任的300元。 (3)、发生重大、特大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者逃逸的,按交通事故等级收费标准的三倍收取。 (4)、发生重大、特大事故责任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影响交通事故调查的,按交通事故等级收费标准的二倍收取。 一、交通事故处理是否收费 交通事故处理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的处理。交通事故处理的依据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公安机关只对重大和特大交通事故的责任者收取交通事故处理费。 轻微交通事故、一般交通事故不收费。 交通事故处理费由缴纳人在交通事故处理结案时一次交清,逾期不交纳的按日增收应缴费额5‰的滞纳金。 1、处理轻微交通事故、一般交通事故不收费。 2、凡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重大交通事故和特大交通事故,结案时交通事故责任者应负责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缴纳交通事故处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