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利贷可以起诉退回多余的利息吗? |
释义 | 高利贷起诉,法院只支持合法利息,超过法律规定的不予支持。依据最高法院规定,除非利率不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否则出借人请求支付超过合同约定利息的要求不被支持。 法律分析 可以的。就高利贷起诉,在法律规定合法的利息水平内的利息和本金是需要偿还的,超过法律规定的,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拓展延伸 高利贷纠纷:如何合法维权追回多余利息? 在高利贷纠纷中,如果借款人发现自己支付了过多的利息,他们有权通过合法手段追回多余的利息。首先,借款人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其次,他们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借款合同、还款记录等,以证明支付的利息超过了合理范围。然后,借款人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程序起诉借款方,要求退回多余的利息。在诉讼过程中,借款人应当充分展示证据并提供合理的法律依据,以增加胜诉的可能性。最后,如果判决有利于借款人,他们可以执行判决并追回多余的利息。总之,通过合法维权手段,借款人有机会追回高利贷中支付的多余利息。 结语 合理维权,追回多余利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高利贷的利息和本金需在法定合法范围内偿还,法院不支持超出法定利率的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除非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否则法院将予以支持。借款人可以通过咨询律师、收集证据并提供法律依据,通过诉讼程序追回多余的利息。通过合法维权,借款人有机会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修正):第十二章 基金行业协会 第一百一十一条 基金行业协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有关证券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二)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三)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规则,监督、检查会员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对违反自律规则和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四)制定行业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考试、资质管理和业务培训; (五)提供会员服务,组织行业交流,推动行业创新,开展行业宣传和投资人教育活动; (六)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基金业务纠纷进行调解; (七)依法办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登记、备案; (八)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修正):第四章 业务 第二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修正):第十一章 基金服务机构 第一百零三条 基金投资顾问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提供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应当具有合理的依据,对其服务能力和经营业绩进行如实陈述,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不得损害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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