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账面价值=固定资产的原价-计提的减值准备-计提的累计折旧。 对固定资产来讲,账面价值是指固定资产的原价与计提的减值准备和计提的累计折旧(即,固定资产净额)的差额。账面价值通常与账面余额,账面净值一起出现,但是他们之间是有明显的区别的,在计算时,大家一定要注意区分,避免出现概念混淆而导致的计算错误。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正确计算的公式为,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固定资产折旧或摊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通常是资产类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备抵项目后的净额。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作为不扣除该科目备抵的项目(如累计折旧、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等)。 账面价值是指按照会计核算的原理和方法反映计量的企业价值。 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计提的减值准备再减去计提的累计折旧后的余额。 账面价值=固定资产的原价-计提的减值准备-计提的累计折旧 账面余额=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 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固定资产原价-计提的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 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 )房屋、 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 工具、家具等, 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