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扬州市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 |
释义 | 一、扬州市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 (一)搬迁住宅房屋补助费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元; (二)产权调换,国有土地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助5元,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助 2.5元,按实际腾仓月份计算,超过规定腾仓期限的加倍支付;货币补偿国有土地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助5元,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助 2.5元,按三个月计算。 (三)符合《扬州市市区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给予房屋所有人以下适当经济补助:一类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00元;二类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50元;三类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00元;四类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50元。 (四)其它补助费: 1、拆除管道煤气移装费:350元户; 2、拆移电话补助费:208元部; 3、有线电视赔偿费:150元户; 4、拆除空调补助费:150元台; 5、拆除太阳能热水器补助费:100元台; 6、电表箱及安装补助费:550元户。 (五)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被拆迁人完成搬迁的,拆迁人可按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50元标准给予被拆迁人奖励。 (六)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超过规定安置面积的,按超出部份的被拆除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的50%予以补助。 (七)对于以划拨方式取得用地的商业、工业、办公、仓储用房,被拆迁人应按有关规定,交纳土地收益金,在非住宅房屋区位指导价中扣除。 一、扬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2、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3、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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