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人能否与成年人断绝关系? |
释义 | 未成年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是基于血缘的自然存在,不能由个人意志断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父母有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有要求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也有赡养义务,父母和祖父母也有抚养义务。因此,法律不承认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断绝行为。 法律分析 孩子未成年父母不能和其断绝关系。因为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是基于传统的血缘而产生的,且这种血缘关系是一种自然存在的事实,不能根据个人意志断绝的,即亲生子女与父母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断绝关系,法律不承认当事人的断绝行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拓展延伸 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断绝关系的法律限制与保护措施 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断绝关系的法律限制与保护措施涉及到家庭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法律,未成年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与成年人断绝关系,如存在家庭暴力、虐待、性侵等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况。同时,法律也对断绝关系进行了一定的限制,要求在特定程序下进行,确保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保护。在断绝关系过程中,法律还规定了相应的保护措施,如指定监护人、提供心理咨询等,以确保未成年人得到必要的关爱和支持。这些法律限制与保护措施的目的是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成长。 结语 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一种自然存在的事实,不能根据个人意志断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而成年子女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父母的义务。法律明确规定,未成年子女和成年子女都有权要求父母履行抚养义务,而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有抚养的义务。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断绝关系的法律限制与保护措施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健康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二十一条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前,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充分考虑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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