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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产小额继承
释义
    

法律主观:
    


    1、遗产进入法定继承程序后,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遗产的法定程序分割原则: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由扶养条件和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少分或不分。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有权以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的身份参与遗产分割。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一般仅可以继承其父或母应当继承的份额。继承人之外的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适当分给其遗产。由于我国民法总则中对植物人是否有继承权没有作出具体的说明,因此民法总则中植物人有继承权吗这样问题困扰了许多人。事实上,植物人虽然很经常会被认定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植物人仍然有民事权利,仍然可以继承遗产,只不过植物人无法亲自行使民事权利,由其监护人或代理人代为行使。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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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3: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