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经房主同意的房屋转租一般是无效的,但是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法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一、出租房屋受到两次转租 房屋出租后被两次转租,经出租人书面同意的,转租行为合法。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二、转租商铺注意事项有哪些 转租商铺注意事项如下: 1、确认出租人是否知道转租,是否同意转租; 2、合同内容是否与协商内容一致; 3、转租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其他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转租是什么意思 转租是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如果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