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依转租行为是否取得出租人同意而效力不同: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房屋是无效的; 2、若已经取得房屋出租人的书面或者口头同意,依此订立的合同依法有效。 3、房屋承租人未经房屋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房屋出租人在知道该事实后,虽表示反对房屋转租,但在一年内未与承租人解除原租赁合同的,视为认可转租行为。 一、房屋占有使用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占有使用费是指租借别人的房屋,里面有规定是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出租人同意转租,则视为出租人对转租合同的追认,那么转租合同自始有效。出租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转租,解除租赁合同,自始无效。 二、商铺转租有哪些风险? 商铺转租可能产生的风险如下: 1、房东没有同意转租,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使用商铺,造成商铺损坏; 3、可能存在的其他法律风险。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