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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忘记如实告知了既往病史,保险公司能否拒绝理赔?
释义
    法律分析:
    保险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如果保险人在投保时故意隐瞒或者虚假陈述与保险事实有关的情况,致使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时所知道的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说明保险人有义务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一切情况。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共利益原则。
    结论:
    如果保险人在投保时故意隐瞒或者虚假陈述与保险事实有关的情况,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因此,忘记如实告知既往病史可能会导致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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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1:54:12